發佈日期: 2022-08-02

大股東干政開發金遭重罰2000萬、董座停職半年

金管會發現新光金大股東「干政」後,金管會再查到開發金也有大股東干政的情況,嚴重違反公司治理。金管會銀行局今天宣布,對開發金重罰2000萬元,停止董事長張家祝董事職務6個月,並命令調降總經理龐德明月薪三成,期間三個月。 

金管會銀行局局長莊琇媛表示,金檢發現辜仲瑩、邱德馨、余珊蓉三人,明明沒有在開發金與旗下銀行、保險、證券子公司任職,但長期以來開發金及子公司都有人員向這三人報告或請示。要求開發金應對三人予以究責,並建議開發金針對2000萬罰鍰應該向這三人追討。

莊琇媛指出,檢查發現,開發金及子公司的相關經理人,將財、業務等資訊陳報或請示大股東辜仲瑩的秘書,再轉給辜仲瑩;另也發現開發金在併購中壽時,也把資料給邱德馨,及把各子公司、金控財業務資料、員工績效考核等提供給邱德馨與余珊蓉。

至於這三人在收到資料後是否有做指示?莊琇媛說,沒有很明確證據說這三人有做指示,「但不代表一定沒有」,有時候做指示不一定會在文件上。

這是金控重罰金控大股東干政的第二案,莊琇媛強調:「不是說大股東不能完全不關心公司業務」,金管會正請銀行公會訂一個機制,在怎樣情況下、用怎樣的管道跟大股東溝通,溝通時要留下哪些紀錄,大股東在接觸公司財業務資料時要有適當業務或控管。

此外,中壽也因大股東干政,遭保險局重罰600萬,並命令調降董事長譚碩倫月薪1成3個月,及調降總經理黃淑芬月薪3成3個月。

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,辜仲瑩雖擔任開發資本董事長,但不是中壽負責人,中壽卻將業務、營運績效等陳報辜仲瑩秘書與邱德馨等人,中壽新大樓多項設計規劃事宜也是由辜仲瑩決定。中壽也將員工績效評核、薪資、獎金報告、海外拓展業務等機敏資料給邱德馨。

張玉煇也表示,檢查報告中也發現,中壽人員對於新大樓的設計、採購、發包等作業,有請示余珊蓉同意後再辦理後續事宜,顯示余珊蓉有介入中壽新大樓工程發包、裝修等核決作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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