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佈日期: 2022-08-02

大股東干政…金管會重罰2840萬開發金旗下6董總挨罰

開發金被金管會發現,除大股東辜仲瑩「干政」外,也發現金控與旗下子公司中壽凱基證等經理人,有將財業務資料報給前高層邱德馨、余珊蓉,甚至辜仲瑩出差時還由凱基證買單。金管會對開發金與旗下子公司重罰高達2840萬元,同時金控與旗下子公司6名董事長、總經理都遭停職或降薪,顯示金管會欲解決大股東不當干政的決心。

繼新光金大股東「干政」後,金管會在對開發金金檢時,發現開發金旗下子公司中壽、凱基證等,在做重要決策時有「請示」辜仲瑩,同時財業務、績效等資料都向前高層邱德馨、余珊蓉報告,嚴重違反公司治理。

銀行局局長莊琇媛表示,考慮到開發金的違法時間、金額,且開發金下面各子公司都被發現有類似狀況,認為影響層面已涉及到「系統性」,才會祭出重罰。

除開發金被銀行局重罰2000萬、董事長張家祝停止董事職務6個月、調降總經理龐德明月薪3成3個月外;子公司中壽也被罰600萬元、調降董事長譚碩倫月薪1成3個月、調降總經理黃淑芬月薪3成3個月;子公司凱基證也遭罰240萬元,同時對董事長許道義調降月薪2成3個月、停止總經理方維昌6個月業務執行。

金管會金檢時發現,開發金及子公司的相關經理人,有將財、業務等資訊陳報或請示大股東辜仲瑩的秘書,再轉給辜仲瑩;另開發金在併購中壽時,也發現有把資料給邱德馨,也有把各子公司、金控財業務資料、員工績效考核等提供給邱德馨與余珊蓉。

在中壽部分,辜仲瑩雖擔任開發資本董事長,但不是中壽負責人,中壽卻將業務、營運績效等報給辜仲瑩秘書與邱德馨等人;中壽新大樓多項設計規劃事宜也是由辜仲瑩決定,對於新大樓的設計、採購、發包等作業,也有請示余珊蓉,顯示余珊蓉有介入中壽新大樓工程發包、裝修;另中壽也將員工績效評核、薪資、獎金報告、海外拓展業務等機敏資料給邱德馨。

凱基證除像中壽一樣,有將財業務、營運績效、擬晉升人員名單等提供給辜仲瑩外,金管會也發現,辜仲瑩在香港、日本、美國、法國等地出差時,是由凱基證部分餐廳員工負責處理辜仲瑩在國外期間的餐飲,甚至都是報公帳,等於凱基證「幫大股東出差買單」;凱基證餐廳員工還外出支援開發金「關係企業」鍋氣、磯勢餐廳,或辜仲瑩敦南招待所的餐飲。金管會要求大股東必須將錢還回,初估約要還500萬元。

開發金下午回應表示,尊重並虛心檢討主管機關的處分,針對缺失事項,已主動完成相關檢討改善措施,未來將持續強化落實內控機制,確保符合法令規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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